吉林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特別是關于教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師德師風建設擺在教師隊伍建設的首要位置,將師德師風要求落實到教師管理各環節、貫穿于教育教學各方面,不斷鞏固和深化師德師風建設成果,努力造就一支“四有”好老師隊伍。
強化制度保障,落實“第一標準”。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任務分工方案》,分層逐級建立師德師風工作領導小組,推動高校組建黨委領導下教師工作部,構建形成黨委集中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教師工作部門統籌協調,各部門履職盡責、協同配合的教師工作格局。堅決落實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進一步細化教師職業規范,印發《吉林省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吉林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吉林省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等,加強教育引導和日常管理,加大違規行為督促查處力度,嚴格師德師風“紅線”。
強化教育培訓,提升職業素養。把師德師風建設納入教師培訓專題和課程,深入推進師德養成教育,加強“四史”學習教育,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推動理想信念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引導教師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以德育德。著力加強師范生教育培養,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教師的殷切希望和要求作為師范生教育的首要任務和重點內容,把立德樹人融入師范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知識教育、社會實踐教育等各個環節,貫穿師范生培養全過程。在國培、省培教師培訓項目中,將師德師風教育列為必修課。開展師德專題教育活動,從學師德楷模、遵師德規范、守師德底線等方面,持續深入開展學習教育。首批遴選設立6個省級師德師風建設基地和7個省級師德師風研究基地,并依托基地在省級科研課題中單列師德師風專項,著力提高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的科學性、實效性。
強化師德約束,嚴格行為規范。實施師德考核評價,將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師風作為教師招聘引進、崗位聘用、導師遴選、評優獎勵、聘期考核、項目申報等首要標準,強化師德考核結果運用,嚴格落實師德表現“一票否決制”。將師德師風建設情況納入省委巡視高校工作的重要內容,落實監管責任,列為督辦事項持續跟進。鞏固提升師德師風建設成果,建立多部門聯動工作機制,抓早抓細抓小,做好預防工作,及時發現并糾正不良傾向,從源頭上防范和杜絕教師師德失范行為。
強化示范引領,營造良好環境。引導廣大高校教師和科研工作者以黃大年同志為榜樣,深入學習黃大年同志心有大我、至誠報國的愛國情懷,教書育人、敢為人先的敬業精神,先后組織八屆“最美教師暨黃大年式好老師”評選,累計評選出85名優秀教師。組織開展兩批省級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遴選活動,認定38個吉林省黃大年式教師團隊,其中10個教師團隊入選全國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組織開展三屆吉林省“高校輔導員年度人物”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年度影響力人物”推選展示活動。近年來,涌現出“全國教書育人楷模”“最美教師”“最美高校輔導員”等一批先進個人和集體,努力形成校校有典型、榜樣在身邊、人人可學可做的良好局面。